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

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党政干部学习考核的相关精神,完善和规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制度,增强领导干部的学习自觉性,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实现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规范管理,特制定此制度。

一、学习目的:

1.    通过学习,要基本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,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了解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情况。

2.    通过学习,了解时事政治、领导科学、管理科学、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理论等方面的知识。

3.    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所学理论,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,创造性的开展和指导相关工作。

二、学习方式: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二种方式。

三、考核方式:考核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,院办协调进行。集中学习以考勤、个人自学以交学习笔记二种方式进行考核。

四、 考核对象:学院党政领导干部。

五、 考核的主要内容:

1.学院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理论学习,学院党政领导干部(必要时可扩大)要按时参加,如缺勤2次以上,则视为不合格。

2.每学期每位领导要做2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,作为考核的一部分,并将此作为党政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
六、考核结果:

考核结果的评定可分为合格、不合格二个等次。

七、 实施:

每学期初由院办拟定学习计划,院党委对理论学习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,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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